典藏總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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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分類: 海運 。類別: 交通設施 。發布單位: 交通部航港局 。資料尺寸: 不可考 。文物說明: 依據商港法規範,商港管制區由航港局劃定,指商港區域內人員及車輛進出須接受管制之區域。進入商港管制區內人員及車輛,均應向商港經營事業機構、本局或指定機關申請通行證,並接受港務警察之檢查。 本局近年已重新檢討評估各港管制範圍,將臺北港具有相當重要性及需特別安全管理之必要區域,納入其管制區範圍內。另為維護港區秩序,確保港區安全,「所有」進入「商港管制區」之人車應經由港警進行檢查通行證。 。存放地點: 臺北港 。適用類別: 港埠 。設施型式: 管制站 。適用年代: 民國105年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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